为扎实推进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宣贯工作,掀起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学习高潮,2014年12月10日,杭安公司举行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会,会议由工程部徐莉主讲,着力强调新法的核心内容和重点条款,分公司、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20余人参加。
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从四个主要方面对安全生产进行了规范和明确:一是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人为本,坚持安全发展,以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为主要方针,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、职工参与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。二是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,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,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确保安全生产。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管定位,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,明确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。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,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,依法追究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工程部经理邱学伦要求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内容,尽快掌握其核心内容和重点要求,结合新要求新变化,利用项目部每周安全会进行宣贯,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。
(杭安公司 徐莉)